临高县人民医院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脑卒中中心二期)购买设备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 临高县人民医院 委托,对 临高县人民医院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脑卒中中心二期)购买设备 进行国内 竞争性谈判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临高县人民医院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脑卒中中心二期)购买设备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0-3405
3、项目编号: HNZC2019-012-003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 880000元
6、采购需求:
1、名称:临高县人民医院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脑卒中中心二期)购买设备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详见用户需求书)
4、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临高县人民医院采购临高县人民医院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脑卒中中心二期)购买设备,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88万元,最高限价为88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7、项目实施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9、付款方式: 由双方协商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1、必须在本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的,并按时提交保证金的。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3、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5、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不提供),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如投标人不是所报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8、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0年0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0年01月09日17时00分 ,从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0日09时3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 2020年01月06日17时00分 至 2020年01月09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0年01月10日09时3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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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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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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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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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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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临城镇民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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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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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7层A、B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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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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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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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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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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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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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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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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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7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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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章林
电话:1363757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