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项名称:中山路片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03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山路片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位于东南至南环路、西至江北大道、北至民族大道,该片区位于核心区,具有极高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该项目更新改造用地范围约82.7亩(55142平方米),涉及现状总建筑面积约8.1万平方米。其中公有产权建筑面积47361平方米,私有产权建筑面积31921平方米,不明产权建筑面积2007平方米。
预计拆除建筑面积约25358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55931平方米,新建复建建筑面积约27269平方米,新建地下室5000平方米。并包括地块范围内的车行道路、人行道路、广场铺装,绿化、楼宇及室外景观亮化、小品景观、标识导视系统工程和管线工程等。
预计项目总投资11.35亿元。
二、工作内容:
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编纂中山路片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成果文件要求:
成果文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套纸质文件6套及全套电子文件1份。当纸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时,以纸面文件为准。
四、质量标准: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批准。
2、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符合自治区、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更新改造的实际需求,切实可行。
五、其他要求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部门要求的内容和深度;
2.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3.违约责任
(1)不得单方面中止协议的履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委托人的项目委托。
(2)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编制工作转交第三方完成。
(3)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展编制工作,投入足够的、合格的人员保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目标的实现,如成交人被委托人投诉且经核实确实存在过错的,委托人将给予相应处罚。(4)成交人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编制合同时应明确该项目机构的人员,项目机构人员可在投标时承诺的人员基础上作局部调整,但调整应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人员专业及数量应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要求。
最高限价(如有):677550
合同履约期限:15日历日。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1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