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分工。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属于医疗器械,则报价产品及其所有配置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限医疗产品提供,如适用),并进行电子签章。;(4)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须具有产品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限进口产品提供,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提供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并进行电子签章。。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1.本项目最高限价:4,369,100.00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只有从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25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
联系方式:18081570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1808157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