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9国道贺兰段生态绿化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施工编号为JZNXB-2023-02
2.2建设地点:109国道贺兰段及银河路
2.3建设规模: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灌溉工程、照明工程。
(1)地块一:109国道百瑞源枸杞馆至丰庆西路东西两侧绿化带,建设面积为3520㎡。
(2) 地块二:109国道奥园小区至红旗沟东西两侧绿化带,建设面积为95338㎡。
(3) 地块三:银河西路南侧,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西侧,邮电小区北侧绿化地,建设面积680 ㎡。
2.4要求工期和养护期: 工期:106日历天;养护期:两年(2023年7月至2025年6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二标段均为施工)
2.6招标范围:贺兰县如意湖生态绿化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宁建(城)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外省投标单位根据本省情况提供相应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外省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3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2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 6 楼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50号
邮 编:750001 邮 编:750002
联系人: 徐智龙 联系人:鲁雪冰
电 话: 0951-8061070 电 话:0951-519592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 2 月3 日
发布单位: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
联系人:鲁雪
电话:18156762033 / 0951-519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