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MYZFCG-2022-043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平湖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4840000(元)
平湖市君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当湖街道银都景苑2幢底层东起第2间-1
2.废标结果: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023年度平湖市人民政府行政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暂定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童时省,张丹芬,戈圣桢(采购人代表),周金剑,姜引娟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69.0
73.0
49.5
72.9
61.5
65.18
10.0
75.18
嘉兴市华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5.3
67.0
42.5
64.6
50.5
57.98
9.99
67.97
平湖市卫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5.9
68.9
46.5
70.6
49.0
60.18
9.98
70.16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韵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060209
质疑联系人:黄越光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060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明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长水路116号百瑞大厦5楼
传 真:0573-8999790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97908 13757337675
质疑联系人:诸菊妹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97908 1585836290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