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3-211081-00003
二、项目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万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文圣区辽阳市文圣区翰林路64-8号
中标(成交)金额:383,9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入职手续:入职信息采集、用工合同签订、岗前培训教育、员工背景调查、工作档案建立等。 2.日常服务:用工合同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办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员工薪酬发放、提供咨询服务、劳动争议调解、工伤事故处理、员工建议调查、员工职业指导、用工管理加强人员上岗率及劳动纪律检查不定期巡查。 3.离职手续:员工离职面谈、用工合同终止、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商业保险停缴或名额替换、开具离职证明等。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相关内容,及时为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 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按月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3)供应商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及时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参保相关手续; 4)供应商应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5)供应商负责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承担产生的连带责任。 6)成交供应商需要有资金垫付能力,费用按年结算。供应商在结算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开据的全额纳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7)供应商成交后必须在24小时内派遣符合采购人录用要求的员工上岗。不能达标完成的取消中标资格。 8)供应商在报价时,报价不得低于国家税务机关设定的税率标准或高于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低于税率标准或高于项目预算的报价将判定为异常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异常报价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为异常报价竞标,并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一年(如果成交供应商本年度的服务得到采购人认可,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还可再延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内容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玲、衣凤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灯塔市政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419-8583237
名称:辽阳市建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武圣街新华路16102-03-001
联系方式:0419-2583822
项目联系人:高勇
电 话:15841997227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