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农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本次采购限价为人民币750000元,采购计划编号:[511523232102000006320[2023]00063]。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3.监督部门:江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2632009,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利民路
联系方式:15881372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江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南屏首座2幢3楼
联系方式:18683023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1868302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