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承诺函;(2)提供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123006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沱鞍路档案大楼9楼
联系方式:13890563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联系方式:0832-2263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静
电话:0832-226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