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园区人才公寓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盐园区人才公寓一期工程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3】4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盐园区人才公寓一期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苏盐园区
2.1.2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约47000m2,其中一期拟建设人才公寓、单身公寓等,建筑面积约16000m2。
2.1.3合同估算价:约726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12个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5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工程竣工计划日期:2025年04月29日。
具体准确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批准的日期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期、施工范围、设计内容等进行调整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调整。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所有红线范围内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设计深度的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包括消防、防雷等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通过审查。
(2)设备及物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 2 年,绿化初验合格满一年成活率达 95%,养护期满成活率达 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仍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方案和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项目效果图、各专业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暖、电、室内装修、幕墙门窗、景观、外立面等)、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识标牌及交通划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空调专项深化设计、充电桩深化设计、光伏深化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其他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正式进场前(临时设施搭设前),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政策调整、国土规划空间调整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停止实施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上述风险。
注:①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②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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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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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5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12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3年10月(含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9时0分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31.122.12/dfweb/default.aspx) 同步发布。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系电话:0515-83927228。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招 标 人: 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港区苏盐园区片工业二大道西侧、锦苏路北侧
联 系 人:茆伟
联系电话:0515-832050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 系 人:高娟
联系电话:0515-68859288
发布单位: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娟
电话:15950322488 / 0515-6885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