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弗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综合楼精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弗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综合楼精装修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徐开经发备〔2024〕39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徐州金弗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弗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综合楼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大道南侧、206国道南延以西;
2.1.2建设规模:金弗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综合楼总装修面积 15752.48平方米,具体包含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变配电室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 2398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金弗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综合楼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变配电室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自2022 年 2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单独幕墙工程除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17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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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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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 82-84分
(2)施工组织设计: 10分
(3)项目负责人业绩: 1分
(4)报价合理性: 1分
(5)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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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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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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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五:ABC合成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率△取值范围:8%、9%、10%、11%、12%、13%、14%、1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本工程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税金)和暂列金额(含规费、税金)共计 0 元。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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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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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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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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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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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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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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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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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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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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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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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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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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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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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出现评分低于70%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不包含篇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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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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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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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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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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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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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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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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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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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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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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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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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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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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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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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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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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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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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 2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单独幕墙工程除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每有一个得 1分,满分 1 分。
注:资格条件中的业绩参与本项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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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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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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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1%,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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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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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4-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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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证明材料予以打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取值范围4、5、6),G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 发布单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126633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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