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明细
简要技术说明
数 量
单价(元)
采购预算金额(元)
AYQ[2018]52号
高清摄像机
见附件
1台
18500
备注:
合计(大写)元
壹万捌仟伍佰元整(¥18500)
附件:
序号
指标项
技术参数
优于最低指标加分原则
1
总体要求
不小于12倍光学变焦+12倍数字变焦,支持1080p60/50、1080i60/50、1080p30/25和720p60/50视频格式,视频输出有效像素高于200万,1/2.8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
必须是与高清终端同一品牌。
支持摄像机倒装,三脚架安装,便于方便部署在天花板等倒装方式。
支持前面板显示功能,可以实时显示当前视频输出格式和故障码,便于维护人员诊断和维护。支持通过按键设置摄像机视频输出格式,不需要重启摄像机。(须提供产品彩页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支持水平视角不少于72°、垂直视角44.5°,平移+/-100°,俯仰+/-30°。
预置位:≥20个预置位。
支持低照度下的背光补偿。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招标采购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并为最终发票结算价。(报价不得涂改)
(二)售后服务:按国家质保。
(三)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品牌、型号分项明细表、产品彩色样式图样、所投产品祥细技术参数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四)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中标单位需交纳开标场地费 元,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七)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7月31日 10:00点钟之前密封至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座向左边)
(八)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安源区审计局 联系人:黄海红 电话:1390799173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涛 联系电话:0799-666232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源新区井冈山路东方巴黎正门座向左边)
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4日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安源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单位。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