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购置县级电商扶贫孵化中心业务
用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共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共和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委托,拟对共和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购置县级电商扶贫孵化中心业务用房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共政采公开招标(货物)2018-06
采购项目名称
共和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购置县级电商扶贫孵化中心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455.9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无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 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11/05 08:30--2018/11/09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共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提供原件),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1/22 14:30
开标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共和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共和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张进德15897043111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共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孔先生0974-852576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农行青海省共和县青海湖路支行
收款人
共和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银行账号
28-401001040007992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共和县财政局0974-8520708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