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1]18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东方市临港产业园区范围内、疏港大道东侧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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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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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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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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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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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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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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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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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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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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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出让202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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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东方市临港产业园区范围内、疏港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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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87.96平方米(合66.5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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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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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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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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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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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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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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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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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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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并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0日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二楼权益和开发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出让文件及向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8月20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8:30;
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5:00;
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5:00。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挂牌出让金不含各种税费,挂牌服务费和公证费按相关规定由竞得人支付。
(八)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
(九)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根据市工科信局《关于报送东方市东出让2021-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关联条件的复函》(东工科信函〔2021〕63号),该宗地拟安排项目为油气化工产业,根据省级六类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该地块出让控制标准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为45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为30万元/亩。
(二)该宗地达产年限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年内。
(三)项目开工投产后,需解决被征收村庄农户用工名额不少于20个。
(四)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工科信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四、其它事项: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网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联系人:陆先生 符先生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 1588936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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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2日
发布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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