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角镇彭家山组团A02-15/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云地交易[2022]18号
2022年 12月 2日至2022年12月 12日在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举办的龙角镇彭家山组团A02-15/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 柒号竞买人邓中量(身份证号码:512225197010031831)竞得龙角镇彭家山组团A02-15/0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YUNYANG-14-出让-2号)。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宗土地使用权成交总面积为5938.47㎡(8.9亩),成交总价为人民币柒拾壹万贰仟陆佰元整(¥71.26万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约定时间期限缴清出让价款并开工建设,严格按合同约定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严禁闲置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伍份,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各壹份、竞得人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确认。
挂牌人(盖章):重庆云阳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竞得人(盖章):邓中量(身份证号码:512225197010031831)
2022年12月12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