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基础设施、基础专业设备、装饰装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上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中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暖通设计师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气设计师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承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不能有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