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山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722030400020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果山总部经济研发中心 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连行审备〔2022〕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38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9.5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8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花果山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调试、验收、监检、不少于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港城大道北、花果山大道东侧;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20日历天完成电梯的生产、安装、调试、检验及验收工作。
2.5招标控制价:128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4.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3.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电梯品牌为:日立(Hitachi)、通力(KONE)、迅达(schindler)、奥的斯(OTIS)、蒂升(TKE)、三菱(Mitsubishi)、富士达(FUJITEC)。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须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全部电梯均为同一品牌。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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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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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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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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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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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3分
技术响应:9分
售后服务:6分
业 绩:4分
设备安装及调试方案:8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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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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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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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货物招标评标办法”中方法三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即:评标基准价 C=A×K,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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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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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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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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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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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7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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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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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于评标基准价(7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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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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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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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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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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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技术规格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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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曳引机与所投整机同一品牌且为原厂原品牌得 2分,以制造商提供的曳引机试验报告为准,如委托其他厂加工或贴牌生产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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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门机与所投整机同一品牌且为原厂原品牌得 2分,以制造商提供的门机试验报告为准,如委托其他厂加工或贴牌生产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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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控制柜与所投整机同一品牌且为原厂原品牌得 2分,以制造商提供的控制柜试验报告为准,如委托其他厂加工或贴牌生产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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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的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与所投整机同一品牌且为原厂原品牌的,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部件型式的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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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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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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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维保服务承诺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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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要求自设备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使用许可证之日起两年为最低要求免费质保期;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做出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保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不得分;之后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得1分,最多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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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能力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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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制造商直属维保机构在2017-2022年期间连续四年获电梯维保星级三星级及以上的得3分,连续三年获电梯维保星级三星级及以上的得2分,连续两年获电梯维保星级三星级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适用地区:本项目所在地;须提供逐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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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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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接到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到场并在2小时内排除障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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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方人员培训计划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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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用方免费提供人员培训计划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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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承诺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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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免费维保期内免费供应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承诺、免费维保期内免费升级承诺的得0.5分,没有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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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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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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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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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于2020年 01 月(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所提供的业绩合同中的电梯品牌必须与本次投标的电梯品牌一致)
说明:A、投标人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验收报告,合同及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的不予计分。
B、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时间、所投品牌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C、合同电梯数量超过10台的,只提供10台电梯验收报告,合同电梯数量等于或少于10台的,提供所有电梯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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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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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调试方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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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施工方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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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安装前准备工作、现场配合工作、现场人员安排、组织架构、安装工艺流程等具有有效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的,最高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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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方案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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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内容体现调试前准备工作、调试步骤、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调试的注意事项、管理规定、检验调试计划的,最高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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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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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评审,最高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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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技术和组织措施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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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质量保证技术和组织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评审,最高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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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设备安装调试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方案采用暗标制,暗标编制说明:
(1)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须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投标人必须按上述暗标要求将设备安装调试方案上传至投标制作工具的“货物技术标”模块中,不得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模块中。
特别提醒:设备安装调试方案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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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3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2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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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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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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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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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明河
电话:18961368593 / 1896136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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