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潼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细格栅间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O生物池、矩形二沉池及污泥泵房、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设备更换和扩容)、加氯加药间(设备扩容)、污泥脱水车间(设备更换和扩容),厂区场平及厂内管线、电气自控仪表等工程;出水执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本项目最大管径为DN1000。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3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866万元
2.4 招标范围:潼南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包括:所有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仪器、仪表供货及伴随服务。其中自控、仪表、加氯加药系统为交钥匙工程(交钥匙部分若承包人无相应承揽资格,应将其合法分包专业承包单位合法实施)。
具体内容为:施工图及技术规范中所有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仪器、仪表的供货及伴随服务。包括设备采购、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等)、在线上传比对验收、包装、运输和保险、设备保管(直至具备移交条件后移交给安装单位)、二次转运,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技监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含操作手册3本、维修维护手册3本及电子文档光盘)、人员培训、质保期(2年)内的维修、维护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全部内容。(主要设备表详见第六章)
全部设备到货日期截止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个月内(详细设备到货时间以经招标人审核的供货时间计划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供货时间)。
2.5 交货地点:工程建设施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