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未央区第二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8,36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8,36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构筑物
|
未央区第二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8,363.00
|
808,363.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按要求完成供货安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第二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第二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备合格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4)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未央区凤城南路东段18号
联系方式:029-86238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石家街东元西路东岸国际2711室
联系方式:029-82523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8252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