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村民安置房面积2163.26 m²、图书室292.66 m²、游步道、景观台和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设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比如县良曲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新建村民安置房面积2163.26 m²、图书室292.66 m²、游步道、景观台和附属工程及相关配套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比如县良曲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近年(2020年至今)至少1项建筑工程施工和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23]62号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3、各相关投标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留档保存。
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3]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5、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文件要求,不再将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6、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gc/login,根据开标流程按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视为废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