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