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4-70;永公采【2024】78号
2、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新开办企业首枚印章刻章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元人民币/套
最高限价:400元人民币/套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开办企业首枚印章刻章购置服务
400
服务内容: 永城市公安局新开办企业首枚印章刻章购置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15个工作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承接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以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为准,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经营者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公章、印章刻印等业务,同时处在正常经营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6日 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2月1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永公管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 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相同,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安局
地址: 永城市东方大道
联系人:王涛
联系方式:13803705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政府采购交易股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3.项目联系方
项目联系人:王涛
华北 北京 天津